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附件1)文件要求,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下一轮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7月初启动,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报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第七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文件精神,扎实做好今年学位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通知如下:
1.对照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附件2),填写《新增硕士学位点基本条件对照表》(附件3);
2.填写《现有学位点骨干教师信息一览表》(附件4)和《拟申报学位点骨干教师信息一览表》(附件5);
3.填写《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6)、《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7);
4.“近五年”时间范围:2015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各相关单位须于6月18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附件3-附件7)压缩打包发至邮箱:chyzh1160@126.com。不明之处,请联系陈泳竹老师,电话:38256455。
研究生处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