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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选题及题目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3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是综合考察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学习和研究工作结果的关键环节,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基本依据,是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而做好学位论文选题则是开展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前提基础。

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当密切结合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实践,关注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实践中具有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的重要问题,致力于教育实际问题的解决和教育实践的改进,具有时代感和创新性。选题要体现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研究专长、兴趣所在和实践体验,以不断提升其专业水平。选题要明确研究问题的实质内涵,能准确把握研究所具备的可行性条件。论文题目要清晰准确,言简意赅

同时,论文选题须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所学专业领域和方向的培养目标一致,不得涉及高等教育领域的问题。教育管理领域的培养目标是为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养高素质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学科教学领域的培养目标是普通中学培养高素质的各学科课程专任教师或为中等职业学校培养高素质的文化课教师,不涉及小学教师培养现代教育技术领域的培养目标是为中小学学校培养高素质的信息技术课程专任教师和从事相关工作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培养目标是中等职业学校培养高素质专业教师。

目前,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秘书处正在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院校2019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进行调研,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超范围”,论文题目与所学专业领域不一致;

二、“越边界”,论文题目与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指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教育教学和管理的问题不一致;

三、“跨类型”,为学术性的论文题目;

四、“存疑论文”,不好界定的论文题目。

为提高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严防并杜绝出现上述各种选题问题,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以及教育硕士教指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职教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的通知》(教指委发〔2019〕06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教指委发〔2019〕0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及题目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培养单位对已开题(2019级)及即将选题(2020级)的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要严审论文选题,对选题是高等教育、学术性、明显与本领域内容不符、学科教学写小学教育内容的一律要严格把关或及时整改

二、各相关培养单位2019-2020届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题目进行审核。凡是与培养目标不符的要查找原因,提出补救办法,对有关导师进行培训,甚至停止招生,问题严重者将取消其导师资格。

三、各相关学院于2020年11月9日以前完成选题及论文题目审核,并提交培养单位纸质书面审核报告含签章

四、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到各相关学院进行抽查,通过审核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题目的方式,对各学院的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检查督导。

五、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遵守基本规范,按照其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培养合格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审核,按时提交审核报告。

联系人:杨老师,邱老师;办公电话:020-38256458

 

附件:

1.关于进一步规范职教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的通知》(教指委发〔2019〕06号

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教指委发〔2019〕09号)

 

研究生

2020年10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