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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6浏览次数:[]

广师大研〔202234

各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广师大〔2021277号)文件要求,学位论文开题须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内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范围

2021级研究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及因其他原因未开题的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学位论文开题须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具体时间自行确定。

教育硕士下设各领域学位论文开题由各培养单位具体组织。

三、基本流程

1.研究生撰写开题报告。符合开题条件的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应在开题报告会前2周完成。

2.导师审核和培养单位审查。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同意并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开题报告会。

3.培养单位组织开题报告会。各培养单位成立学位论文开题评审小组,统一组织研究生开题报告会,做出评议结果。有关具体要求参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四、材料提交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信息统计表》需电子版、纸质版盖章扫描后,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pg@gpnu.edu.cn,开题前一周提交。

若为涉密论文或内部论文须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

2.《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需纸质版一式3份,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各存1份,并于第4学期开学第2周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五、注意事项

1.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开题评审小组成员的校外行业专家,指与培养目标一致的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专家。

2.若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线上形式组织开题报告会,须提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3.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开题报告,经导师和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延期。

联系人:孙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38813823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信息统计表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5.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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