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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教育硕士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1浏览次数:[]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启用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教师司函〔20222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启用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师范生(含教育硕士)以下简称师范生的信息填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原则

(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各填报单位应根据学校、学院、师范生本人实际情况,实事求是,高度负责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谎报、瞒报、错报或漏报。

(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各学院应成立以院长或书记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或副书记为副组长,学科骨干教师、研究生工作秘书和辅导员等为成员的常态化数据填报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协同高效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三)按时报送、定期维护。各学院应根据文件要求和研究生院、教务处工作部署,在规定时间完成师范生相关数据报送,并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做好数据维护和更新工作。

二、数据填报分工

师范生(含教育硕士)数据填报是一项长期工作,其任务量大、涉及面广。为确保我校师范生相关数据依规依时准确报送,根据填报要求和填报数据涉及单位,作如下工作分工。

(一)研究生院培养办,从学信网导出2022年上半年在校师范生(含2022届毕业生,即2019级至2021级共三个年级)个人基本学籍信息填写,如学号、姓名、学院、专业,并协同教务处创建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子账号,分发给学院。

(二)教育硕士学位点牵头单位负责审核、汇总整理各学院上报数据,并将我校教育硕士最终填报数据上报研究生院以及做好数据存档。

(三)开设有教育硕士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准确报送2022年上半年在校教育硕士师范生(含2022届毕业生,即2019级至2021级共三个年级)最新政治面貌、奖惩情况以及师范生修读教师教育课程学分、累计教育实践周数和教师教育必修课程修读情况和教育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其中,各学院副书记应做好师范生最新政治面貌、奖惩情况、定向协议等相关数据填报安排和审核工作;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应做好累计师范生修读教师教育课程学分、教育实践周数和教师教育必修课程修读情况和教育实践任务完成情况数据填报安排和审核工作,具体填写说明见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样表(附件2)

三、数据填报安排

(一)本次填报(首次填报)

各学院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统计的2022年上半年含有教育硕士基础学籍信息数据报表(附件3),核对本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生生人数是否与实际一致,确认无误后,按照附件1的填报要求完成附件2的信息填写并上传师范生管理信息平台(本科与研究生共用一个账号)。

各学院完成填报后于20227222300前将填写的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54522231@qq.com,发送表格命名格式:XX学院+2022年上半年教育硕士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表。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于826日提交至东校区第一教学楼1107办公室。

四、常规填报

开设有师范(含教育硕士)专业的学院需在每年两个时间节点前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进行新招录师范生信息填报和在读师范生数据维护,要求1030日前完成;二是每学年第二学期,重点进行毕业生相关信息更新,并于730日前完成(每年3月起至730日,系统中有履约任教义务的师范毕业生信息将与全国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对接)。

教育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联系人:蓝丽萍,电话:13432020227

研究生院联系人:娄老师、杨老师,电话:020-38257203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启用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2.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样表

3.2022年我校上半年含有教育硕士基础学籍信息数据报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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