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现组织开展2022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范围
凡是立项时间超过一年且未达到结题时间的省校级项目(附件1),须进行中期检查(省级项目中学术论坛须进行结题验收)。
(二)检查方式
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申报书的实施进度,如实填写对应的中期检查报告/表(见附件2)。学校将视情况组织专家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
二、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凡是达到(超过)结题时间的省校级项目(附件3),应进行结题验收。其他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可提前进行结题验收。
(二)验收方式
项目成果验收按照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4,“其他类”项目参考“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对结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申请书中建设任务及目标,如实填写对应的中期检查报告/表(见附件5)。学校将采用聘请同行专家鉴定的方式,统一组织召开结题验收会。
(三)验收材料报送
1.结项报告书。
(1)省级项目:“学术论坛项目和暑期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和“其他类型项目”须填报《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5中的表5.2),“示范课程”项目须填报《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结项验收报告书》(附件5中的表5.3),“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须填报《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验收报告书》(附件5中的表5.4)。
(2)校级项目:各类型项目均须填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中的表5.5),教研教改项目还须同时撰写研究报告。
2.成果复印件。将成果复印件进行编目,如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教学软件、论文、著作、电子课件、论坛总结、相关图片等,列出目录清单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成果原件由项目负责人自留备查。
三、其他要求
(一)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是国家为加强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进一步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和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调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人员参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活动的积极性而要求专门实施的计划项目。该类项目是依托、服务和支撑我校研究生培养的集体项目,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中期及结题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检查(验收)工作程序,安排专人跟进有关项目的实施情况。
(二)学校将按照管理办法对以往立项的有关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如项目负责人需要延期接受检查(验收)的项目,须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延期检查(验收)的时间。不能如期验收的项目应在提交延期验收申请(附件5的表5.1),未提出申请且不能按时验收、不接受验收检查或弄虚作假的,终止该项目并给予通报批评,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内申报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资格,直至追回资助经费,同时取消该单位1年内申报同类项目的资格;如本单位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项目较多,同时取消该单位1年内申报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资格。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12月5日前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一教1107),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gsypyk@gpnu.edu.cn。联系人:田老师、娄老师,联系电话:38257203。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