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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创新课题资助经费问题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6-27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创新课题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

    为了加强我校研究生的科研训练,强化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积极支持研究生开展创新性课题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自2015年开始,设立了“研究生创新课题”项目。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课题管理办法》(广师研〔2015〕4号),学校给每个立项的项目资助2000元项目经费。该项目经费2017年前是由财务处根据研究生处预算安排学校经费给予支持,即从“18118研究生科研与学科竞赛费”项目中划拨到各项目指导教师账户。但自2018年开始,该项经费纳入学校“创强经费”(99开头国库项目)管理,根据有关财务制度,不能直接划拨到各项目负责人导师账户,导致2017年15个项目、2018年24个项目的经费无法下拨。经跟学校财务多次沟通,借鉴兄弟单位的做法,现将以上项目经费由研究生处从“991550103”项目中授权给项目指导老师账户,由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课题管理办法》(广师研〔2015〕4号)第八条及学校财政报销制度进行报销。

根据学校财政报销制度,本项目报销时需通过使用指导教师公务卡或对公转账。对于部分项目没通过公务卡已经发生的经费,请相关指导教师从本人其他普通账户先行垫付,后期再等额报销。相关报销流程请登录财务处网站https://cwc.gpnu.edu.cn/info/1132/1847.htm《网上报账系统操作流程(2019年版)》。

 

特此说明。

                 关于研究生创新课题资助经费问题的说明.pdf

 

                                       研究生处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