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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基地摸查和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2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推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实施,规范我校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推进研究生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切实提升我校研究生实践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基地摸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范围

201811日至今签署合作协议的,在合作有效期内的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基地均应予以统计。合作期已届满如有续签合作协议可能的也可纳入统计范围,但需注明待续签的情况。

二、相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结合所属学科专业(领域/方向)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以往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查,了解本单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基地的数量、各基地师资队伍、往年接受研究生实践等基本情况,深入梳理,扎实统计,按时完成统计工作。

2.认真填写《XXX学院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基地调查表》(见附件)并于426日(周一)12:00前将本单位《调查表》纸质版(盖章)报研究生院培养科一教1408室,电子版发送到gsypyk@gpnu.edu.cn,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0-38257203

3.研究生院在统计汇总后,组织专家讨论,最终确认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名单,予以公示并统一制作牌匾。

三、注意事项

1. 如相关实习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基地已接收我校本科生实习,但愿意接收研究生实习的,可以纳入统计。

2. 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培养单位提供的统计表,组织督导组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检查与走访工作,请各培养单位如实、准确做好统计工作。


 

                                  

 

                        研究生院

                        20214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