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2022级研究生即将进入实践教学阶段,为确保实践工作的顺利进行,请你们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广师大〔2019〕700号)文件精神,结合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做好2023年学术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相关学院及指导教师须负责为硕士研究生联系实践单位并确定校外合作导师,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附件1、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学年硕士研究生实习实施方案》《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实践教学情况汇总表》盖章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到gsypyk@gpnu.edu.cn。
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须按要求填写实践环节相关表格(附件3、4),导师及培养单位须对研究生实践过程及成果进行成绩鉴定并在实践结束两周内录入教务系统。
联系人:娄老师、田老师;联系电话:020-38257203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