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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教育硕士专项巡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6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专项巡查的通知》(学位办[2021]23号)、《2021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位点质量专项巡查工作方案》(官方通知)等文件精神,国务院学位办将组织专家进行教育硕士质量专项巡查。为切实做好教育硕士专项巡查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巡查内容

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以下简称实践教学)组织、实施与成效。

二、巡查范围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13个领域(专业方向))。

三、工作组织

学校已成立教育硕士专项巡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研究生院、教育硕士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及各培养单位负责人组成。

各培养单位成立教育硕士专项巡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副院长为正副组长,研究生工作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名单(附件3)请于9月27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负责总体统筹协调工作。教育硕士点牵头单位(职业教育教师学院),负责实践教学工作报告、备检材料的内容标准及质量把关。教育硕士各培养单位负责本领域(方向)的备查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进程安排

(一)总体安排

本次专项巡查的工作任务、进度等具体安排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实践教学专项巡查工作安排》(附件1

(二)培养单位工作内容

各培养单位要对实践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做好专家抽查的各项准备。主要包括:

1)撰写本领域(方向)实践教学工作报告;

2)做好本单位陈列展示的备检材料。备检材料参照《2021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位点质量专项巡查工作方案》(官方通知)附件“教育硕士实践教学质量巡查材料”,并按类别编目、装盒;

3)做好师生座谈、听课及实践教学基地抽查等方面准备工作;

4)各培养单位按照附件4备检材料目录,提供学校陈列展示的备检材料(装订成册)和见习、实习手册等典型材料(每年级3-5本)。各培养单位须在9月29日下午17:00前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工作邮箱:gsypyk@gpnu.edu.cn;,纸质版按实践教学工作报告、备检材料清单顺序依次装订成册,应包括封面(标题、单位、名称)、目录(出现三级标题)及页码等,各单位上交5本至研究生院1408室。

(三)学校督查

校教育硕士专项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教育硕士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将对各培养单位专项巡查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含校内外实习基地进行实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对各单位准备工作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四)专项巡查与总结反馈

国务院学位办教育硕士专项巡查专家进驻我校有关安排,以及总结总结反馈有关工作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本次专项巡查工作是对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的一个整体检验考核,对我校2023年申请教育博士授权点有着重要影响。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应对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力以赴做好各相关工作。

    2.严格自查,如实呈报。在备查过程中,相关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总结,查找问题不折扣,统计数据要真实,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检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违反评估纪律的单位或个人,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38257203

娄老师,联系电话:38256458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实践教学专项巡查工作安排

  2.2021教育硕士质量专项巡查工作责任单位名单

  3.XXX学院XXX领域教育硕士质量专项巡查工作小组名单

  4.各培养单位备检材料目录

 

                        研究生院、教育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