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配合教育部即将开展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专项巡查工作,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状况调研工作的通知》(教育发便字202110号),各培养单位需提交近三年开展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方式及其质量保障措施的相关材料。
一、 实践教学相关材料
(一)实践教学相关统计表:
要求各培养单位提供实习组织方式【集中实习(学校、学院)、分散实习(个人联系、学校推荐、学院推荐)、混合实习(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其他方式(请具体填写),请简要说明依据或思路,详见附件1】;并提交 XXX学院XXX年度专业学位实践教学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二)实践教学总结报告:
各培养单位撰写并提交2018-2020年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情况安排、基地介绍、实践教学规章制度、实习方案及配套措施(包括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直接或相关文件、方案和措施,实习手册等),质量保障措施等,需体现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经验、特色。
(三)实践教学的其他材料:提交教育硕士见习、实习、研习考核样表、企业实习报告等;学生实践教学成绩单;其他如动员大会、实习图片等(备查)。
二、提交内容和时间
(一)提交时间:附件1-3需以资料汇编的形式纸质版和电子版于4月14日之前上报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邮件:gsypyk@gpnu.edu.cn。
(二)提交内容:
1.院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方式情况统计表;
2.XXX学院2018-2020年度专业学位实践教学情况汇总表
3.XXX学院XXX年度教育硕士XXX方向(领域)实践教学总结报告
三、工作要求
希望各培养单位认真对待此次的调研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工作材料上报。学校拟于4月16日-4月20日开展实践教学情况抽查,届时将单独联系抽查到的学院,请学院安排相关负责人员陪同进行实地调研。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