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专项巡查工作的通知”【学位(2021)23号】精神和 “2021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质量专项巡查工作方案”(教育硕士全国教指委)等文件精神,自9月初以来,我校已组织各培养单位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进行了全面自查。为总结我校教育硕士实践教学经验,明晰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强教育硕士实践教学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教育硕士实践教学专项巡查工作总结汇报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12月8日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
东校区二教10楼1002室
二、参会人员
各培养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工作秘书、研究生院、教师学院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有关要求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需作实践教学工作报告(需准备PPT),汇报人为研究生教育分管副院长,汇报的主要内容为:①成绩、经验与特色亮点;②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③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汇报时间为6-8分钟。(实践教学工作报告汇报顺序安排见附件1)
请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汇报总结准备工作。
研究生院
职业教育教师学院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