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教学管理 >> 教学安排 >> 正文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5浏览次数:[]

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根据文件精神,在师范生中开展广泛宣传,鼓励本学院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教师资格。

二、参与免试认定改革的学院,应认真学习《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广师大〔2024〕70号 ),建立健全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相关方案。

三、我校近期将开展2024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具体另行通知),请相关学院积极配合该项工作。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