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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2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做好政治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强化日常教学质量监控,学校决定由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协同教务处、研究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培养单位对新学期开课第一周的教学运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方式

校院两级联合检查,以各培养单位为主。

(一)学校将由校领导带队,组成教学检查工作组。

(二)各培养单位组织党政领导、系部主任、教学督导、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等开展教学检查工作。

二、检查时间

广州校区:9月4日-9月8日

河源校区:9月5日-9月15日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教师到岗和学生到课情况。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对各培养单位开学教学检查情况、师生出勤情况等予以通报。

(二)检查教师备课情况。请各培养单位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教材等),特别要对青年教师和新开课的教师逐一检查。

(三)检查教材到位情况。如发现教材因缺货、加印等情况没有及时发放到位,请各培养单位通知任课教师做好应急预案。对缺少教材的学生,各培养单位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出现学生无教材上课的情况。

(四)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课堂秩序等。

(五)实验教学情况。包括实验教学安排、实验耗材、仪器设备及实验室安全等。

(六)实践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实习的场地准备、时间安排、安全教育等。

四、具体要求

(一)校、院两级检查同时进行,以各培养单位检查为主。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深入到教室、实训室、计算机房等巡视检查,切实做到以检查促教学质量,以检查促规范,以检查促学风。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对各项检查的内容和结果作好记录。

(二)各培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政治意识形态,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尤其是抓实开学第一课和开学初的课堂教学检查。同时做好外聘教师和兼职教师的教学管理和教学检查工作,外聘教师和学校职能部门兼职教师由所承担课程归属学院进行教学管理和教学检查。

(三)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陈丽君、杜灿谊、陈泳竹任副组长,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教学检查组,通过随机听课、查课、视频监控等形式对开学第一周教学运行状况进行检查指导。院级检查要对本单位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请各培养单位于第二周星期四(9月14日)将检查结果以工作总结形式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东校区第一教学楼1107),并将电子版发送至:gsypyk@gpnu.edu.cn,联系人:娄老师,电话:38257203。

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和检查工作,全力保障教学秩序平稳、规范、有序运行。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广州校区)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河源校区)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开学初第一周教学检查汇总表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开学初教学检查第一周上课情况统计表

5.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处、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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