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按照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颁布《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含修订)规定和我校制定的教育硕士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本科为非师范生需要补修本科阶段《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程教学论》三门课程,跨专业学生需补修两门本科阶段的专业课程。结合我校实际,现就今年非师范生、跨专业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补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非师范生《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程教学论》课程补修
1.上课单位:《教育学》、《心理学》由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统筹安排;《专业课程教学论》由各二级学院安排。
2.学生补修范围:2018级本科为非师范类的教育硕士(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各专业)研究生及2017级上学年未按时补修的研究生。
3.报名要求: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统计工作,并填写好《教育硕士补修师范基础课程统计表(本科为非师范生)》(附件1),于10月23日前报研究生处培养科(校本部行政楼617)。
4.上课时间安排:14周-19周接公共基础课上课时间(《教育学》、《心理学》具体根据报名人数以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安排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专业课程教学论》上课时间安排,各二级学院在课程不冲突的情况下,可灵活安排。)
5.免修要求:获得教师资格证或者能提供本科阶段该三门课程成绩合格相关证明者可申请免修,申请免修的学生需将相关证书与成绩单材料交各二级学院审核存底。
6.考核办法:在各补修课程领域内,分别选定一个理论问题,提交一篇3000-5000字的书面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由教师评定并录入成绩,不计学分。
二、跨专业教育硕士两门基础课程补修
1.上课单位:具体补修课程由各二级学院安排。
2.学生补修范围:2018级跨专业录取的教育硕士(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各专业)研究生及2017级上学年未按时补修的研究生。
3.报名要求: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统计工作,并填写好《跨专业教育硕士补修专业基础课程统计表》(附件2),于10月23日前报研究生处培养科(校本部行政楼617)。
4.上课时间安排:在课程不冲突的情况下,各二级学院可灵活安排。
5.免修要求:能提供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合格相关证明者可申请免修,申请免修的学生需将相关成绩单等证明材料交各二级学院审核存底。
6.考核办法:在各补修课程领域内,分别选定一个理论问题,提交一篇3000-5000字的书面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由教师评定并录入成绩。不计学分。
附件1:教育硕士补修师范基础课程统计表(本科为非师范生).xls
附件2:跨专业教育硕士补修专业基础课程统计表.xls
研究生处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