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管理,贯彻《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粤教研函〔2019〕1号)(见附件1),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学院〔2016〕437号)第七条第7款、《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学院[2016]43号)第六条第7款等文件精神,请通知本硕士点(专业)任课教师于3月30日前录入上学期及以往学期未及时录入的课程成绩(录入步骤见附件2),并按要求及时归档(归档规范见附件3,上交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同时各硕士点教学秘书要做好本硕士点(专业)“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课程信息相关模块完善工作,如各门课程的开课、学位课设置、选课、成绩审核(特别检查各门课程是否有不及格的,其中学位课程是70分为及格。)等,便于任课教师录入成绩。
成绩录入与管理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按要求及时录入,研究生处将该项工作作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考评的重要依据并将录入情况进行通报。
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处培养科丁老师:38257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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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粤教研函1号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 .pdf
2. 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录入成绩的步骤与方法.doc
3.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课程试卷归档规范(修订版,分大学和学院两个版本).rar)
研究生处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