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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级电子信息研究生专业领域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8浏览次数:[]

各相关培养单位

按照旧的(2021年以前)国家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规定,电子信息专业类别未下设专业领域,我校2021级电子信息学信网和毕业证书中专业统一为电子信息。根据全国工程教指委2021年发布的《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附件1)文件:“对于按照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招生、已经在读的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应做好统筹工作,为研究生培养和职业发展提供保障。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可安排在读研究生进入指导性目录的专业领域;也可保持现状不变,按照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电子信息类别下共设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5个专业领域,为适应目前研究生职业发展需求,现启动2021级电子信息研究生专业领域调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1级在读电子信息研究生。

二、基本原则

适应需求,自愿调整。

调整方式

研究生根据各培养单位确定的电子信息专业领域,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和职业发展规划,慎重考虑,与导师协商后,可自愿申请进入调整目录中的领域(方向),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调整申请表》(附件2)进行申请,调整后学信网和毕业证书的专业将修改为新专业,其余事项不发生变化。

拟调整进入的领域(方向)须与招生录取研究方向相符,不得跨培养单位调整专业领域。

四、工作要求

1.2021级电子信息研究生专业领域调整仅此一次,不论何种原因,逾期不予办理。申请通过,也无法改回。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默认为继续按原专业学位类别。

2.专业领域调整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相关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2021级电子信息研究生调整专业领域的工作。

3.请各培养单位于2023年10月19日前将《2021级电子信息研究生专业领域调整情况汇总表》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调整申请表》交至培养办。

联系人:梁老师、田老师   联系方式:020-38257203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