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
学校领导在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研究生培养管理近期重点工作推进会”上,布置了关于超学制年限(2016年前)研究生联系与处理工作。现请各相关培养单位于2021年7月15日前,根据附件将本单位2016级以前(含2016级)超学制年限研究生联系与处理情况报告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研究生院。
附件:超学制年限硕士研究生名单
联系人:杨老师、田老师;联系电话:020-38257203
邮箱地址:gsypyk@gpnu.edu.cn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