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了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让研究生主动融入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提升其科技创新、教学实践和管理能力,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管理办法》(广师大﹝2022﹞230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助管招聘工作。
一、聘用原则
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定期考核”的原则进行。
二、聘期时间
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一般不含寒假)。
三、岗位设置
研究生助管主要面向一、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招聘,协助有关单位及培养学院开展行政管理、服务和技术支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各单位设岗数量详见附件1。因岗位有限,各单位如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招录满研究生助管,空缺岗位将由研究生院收回统筹使用。
四、应聘基本条件
(一)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二)政治素质合格,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踏实认真,学有余力且征得导师同意。
(四)符合岗位的招聘要求。
五、聘任流程
(一)申请环节
申请研究生助管岗位的研究生需以自愿为原则,经导师同意后,向设岗单位负责人递交纸质申请表(附件2)。
(二)面试环节
设岗单位自行安排面试,并按岗位需求择优聘任。
(三)录用及培训
设岗单位同意录用后,在被录用研究生《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在录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报研究生院研工办(东校区一教1108),并开始记录工作时长。培训工作由设岗单位自行开展。
六、津贴标准
助管岗位津贴从学校研究生“三助一辅”专项经费支付。“三助一辅”岗位津贴按月发放。聘用单位需在聘用次月5日前提交上个月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勤情况(附件3)。“三助一辅”津贴的发放标准为24.2 元/小时。工作时长一般按每月30 小时计;不足30 小时的,按实际累计工作时长计。
七、岗位考核
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考核要求的制定及工作考核由各聘用单位负责。聘任期结束,研究生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工作考核表》(附件4)。聘用部门对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填写考核意见,报研究生院备案。不合格者不得申请下一学期(或年度)“三助一辅”岗位。对于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研究生,聘用部门可中止聘用。
附件:1.2023-2024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设岗一览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工作考勤表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工作考核表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