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位工作 >> 最新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1浏览次数:[]

各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文件要求,为保证2024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范围

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及以往延期答辩的研究生。

二、总体进度安排

1.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9月3日前提交。

2.学位申请和资格审查:9月3-5日完成。

3.学位论文预答辩:9月23日前完成。

4.学位论文预送审及意见返回:10月15日前完成。

5.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及送审: 10月22-25日。

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通过后随即送审,提交版本须与复制比检测版相同(培养单位务必由专人统筹落实)。

6.学位论文外审、答辩、抽检,学位点提交学位审核相关数据:11月30日前完成。

7.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12月15日前后。

8.培养单位审核、提交学位授予信息:12月17日前。

9.各培养单位提交学位论文、学位档案袋:12月31日前完成。

因学位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以上各环节进展延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积极主动靠前推进各环节工作。

三、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核工作具体要求

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核工作涉及到一系列缜密、严格的工作环节,各环节工作要求详见《2024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安排》。

学位论文和学位审核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核心环节。学位论文既是研究生学业的落脚点,更是伴随研究生终身的重要学术成果,各培养单位务必本着负责态度、科学管理、精准管理,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做好组织工作,按期提交材料,切实保证高质量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审核工作。研究生导师应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精心指导每一位研究生。对论文抽检中出现问题的导师,将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对论文抽检中出现问题的培养单位,列入评优、评先及招生指标分配等负面清单,并做相应处理。

联系人:孙老师、杨老师;电话:020-38813823。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