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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博士单位和学位点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9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新一轮学位授权审核将于2023年启动。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报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广师大党委〔202131号)等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明年的博士授权单位和学位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通知如下:

1.对照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2020年),填写《新增博士授权单位基本条件对照表》(附件1-1)、《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基本条件对照表》(附件1-2);

2.填写《现有学位点骨干教师信息一览表》(附件2-1)和《拟申报学位点骨干教师信息一览表》(附件2-2);

3.填写《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附件3-1)、《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3-2)、《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3-3)、《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3-4);

4.“近五年”时间范围:201811日——20221231日。

各相关单位须于1025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附件1-附件3)压缩打包发至邮箱:gsyjsc@gpnu.edu.cn

不明之处,请及时联系孙葭老师:38813823、陈泳竹老师:38256455


研究生院

发展规划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