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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5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

    为严格把好论文开题质量关,切实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请严格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试行)》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广师院〔2016448号)规范要求,组织做好2016级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16级教育硕士

二、时间安排

910日前完成

三、开题要求

()研究生撰写论文开题报告。研究生应根据所修读专业的培养目标,结合自身研究方向,以及导师或其所在教研室所承担的研究项目或课题情况,经与硕士生导师协商,确定选题。经广泛查阅文献,收集资料,深入调研,制定课题研究方案,在此基础上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选题应在校内和校外两位研究生导师的指导下进行。校内导师为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负责人,全程指导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及撰写,校外导师全程参与指导。研究生导师应及早通知所带研究生并与其进行面对面交流,要求研究生通过阅读文献资料、实践调查和初步研究后,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学术兴趣,共同制定学位论文的选题及开题报告。

()各培养单位成立硕士学位论文开题评议小组。硕士学位论文开题评议小组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3位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须有1位基础教育、生产或实践一线的专家参加,对研究生的论文开题报告进行评议。评议小组主要检验研究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考查研究生选题的前沿性、可行性、创新性、研究方案的合理性,以及参考文献引用是否合理、文字表达是否清楚等。

(四)评议小组论证开题报告。评议小组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提问和可行性论证,然后讨论论证结果。对选题适当,论据充足,实验设计方案确实可行的给予批准通过;对存在不足的要求做修改补充,并重新进行开题报告论证;第一次开题报告未通过者,经本人申请,校内外导师同意,允许1个月内再次进行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按照我院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2016级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试行).doc

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广师院〔2016〕448号).doc

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开题报告会申请表.doc

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