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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收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3浏览次数:[]

各学位授权点及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我校学位授权点评估收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学位授权点

(一)一级学科授权点:民族学、新闻传播学、控制科学与工程

(二)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

二、自我评估工作进度

(一)学位授权点提交自我评估材料:2024年10月底前

学位授权点完成调研、自查工作,并向学校学位授权点建设与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我评估结果、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等材料。自我评估涉及数据统计时间暂且为2020年1月1日—自我评估当日,涉及的师资队伍状态信息等数据,统计时间点为自我评估当日;《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数据统计为2024年1月1日—自我评估当日,数据需持续更新。

(二)聘请专家评审和学位授权点整改:2024年11月20日前

学校聘请相关专家,完成自我评估材料评审,并反馈专家评议意见;学位授权点根据专家意见提出整改落实方案,并报学校学位授权点建设与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审议学位授权点自评结果和整改提升方案2024年12月10日前

召开学校学位授权点建设与评估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全体会议,审议各学位授权点自评结果和整改提升方案。

(四)学校审定通过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2024年12月底前

向校长办公会汇报学位授权点周期自我评估及整改情况,并提请批准学校学位授权点建设与评估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五)向指定平台提交自我评估相关材料:2025年3月底前

向指定信息平台报送截止上一年底的基本状态信息,上传参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专家评议意见和改进建议,以及参评学位授权点连续5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涉及的师资队伍状态信息等数据,统计时间点为2024年12月31日。

(六)迎接随机抽评

2025年各参评学位授权点继续完善优化评估材料,迎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的随机抽评。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位授权点及相关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准确把握合格评估的基本思路、深刻内涵和具体指标,以合格评估为契机,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主动查找不足、认真补齐短板,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

(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所涉及的师资,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授权点或不同专业学位授权点重复填写。

(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材料,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四、材料提交

相关材料纸质签章版由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东校区第一教学楼1108),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pg@gpnu.edu.cn。

联系人:杨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38813823。

附件:

1.有关文件

2.学位授权点申报基本条件和抽评要素

3.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模板)

4.评估专家评议意见表(模板)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