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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3浏览次数:[]

各相关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文件要求,为保证2025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范围

202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及以往延期答辩的研究生。

二、总体进度安排

1.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稿:3月3日前提交。

2.学位申请和资格审查:3月4-7日完成。

3.学位论文预答辩:3月24日前完成。

4.学位论文预送审及意见返回:4月9日前完成。

5.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及送审:4月22日-4月25日。

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通过后随即送审,提交版本须与复制比检测版相同(培养单位务必由专人统筹落实)。

6.学位论文外审、答辩、抽检、学位数据报送、学位点提交学位审核相关数据:6月2日前完成。

7.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6月中旬前后。

8.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论文、学位档案:6月30日前完成。

因学位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以上各环节进展延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积极主动靠前推进各环节工作。

三、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核工作具体要求

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核工作涉及到一系列缜密、严格的工作环节,各环节工作要求详见《2025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安排》(待发布)。

学位论文和学位审核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核心环节,是学位质量保障的重要基础。学位论文既是研究生学业的落脚点,更是伴随研究生终身的重要学术成果,各培养单位务必本着负责态度、科学管理、精准管理,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做好组织工作,按期提交材料,切实保证高质量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审核工作。研究生导师应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精心指导每一位研究生。对论文抽检中出现问题的导师,将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对论文抽检中出现问题的培养单位,列入评优、评先及招生指标分配等负面清单,并做相应处理。

联系人:孙老师、杨老师;电话:020-38813823。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