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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撰写并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7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精神,我校参评的学位授权点均须提交2022年《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位点

1.学术学位点:民族学、新闻传播学、控制科学与工程。

2.专业学位点:教育。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质量。编写《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是2020-2025年学位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重要环节之一,贯穿自我评估全过程。请各参评学位点牵头单位和相关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团队负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材料提交。

2.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参评学位点牵头单位须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安排,明确分工,按时、高质量完成《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撰写工作。相关学位点牵头单位为:民族学院(民族学),文学与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计算机科学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职业教育教师学院(教育)。

3.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相关培养单位应按照学位点牵头单位分工要求,积极配合,主动作为,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客观。如不及时落实相关工作,情节严重者,将会影响本单位下年招生指标分配、项目申报、评优评先等;严重影响评估工作正常开展的,学校可考虑取消所在培养单位招生学科专业(领域)。

4.以评促建,提升质量。参评学位点应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建立符合本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特点、有学校特色的自我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从目标定位、研究方向、师资队伍、学科方向、人才培养数量质量和特色、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术交流、条件建设和制度保障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价,报告编写可参考《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附件3)。

5.报告中所涉及与时间相关内容均为20221月至202212月。

三、格式要求

1.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2.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3.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4.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5.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6.表格:表序和表题置于表的上方,两者之间空1字符,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内容自行调整。

7.图: 图序和图题置于图的下方,两者之间空1字符;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四、材料报送

1.参评学位点牵头单位在2023217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负责人审核签名纸质版《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相应材料电子版发至学位办邮箱:xwpg@gpnu.edu.cn

2.按上级部门要求,研究生院将于20232月底在学校网页发布《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并同步报至省教育厅。

(联系人:杨老师,孙老师;电话:020-38813823



附件: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

2.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3.《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


研究生院

20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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