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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学位条例修订调研的函
发布时间:2019-10-11 阅读次数:[]

各培养单位:

现将从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收悉的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关于开展学位条例修订调研的函》转发你们,请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来函的要求,结合本学院的实际和改革发展实践需要,提出对学位条例修订的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请于10月14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xwpg10588@163. com.

 

联系人:邱英尤,联系电话:020-38256455

 

研究生处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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