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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9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研函[2019]3号)(附件1)的要求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结合我校研究生发展需要及往年项目开展情况,我校2019年申报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仅限以下5个类别:

1.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

2.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3.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4.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5.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各硕士点要根据自身硕士点规划建设、学科发展实际、在统筹的基础上确定拟申报项目,原则上不接受个人自由申报。

2.各硕士点应加强对各类项目的统筹规划、把关和审核。

3.有同类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重复申报;主持在研的“创新强校工程”相关项目达3项者,不能申报。

4.结合今年控制科学与工程、新闻传播学、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专项评估要求,本次申报将对上述专业相关类别予以倾斜。

5.各项目申报负责人要认真学习《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具体见附件2),做到心中有数。

(二)各类项目具体要求

1.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

项目所属学科领域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密切相关,且近年来学科发展较快,学术活动比较活跃,新成果较多;所属学科在省内有一定规模的研究生群体,且拟邀请的省内外相关高校达到一定的数量,能在本学科领域内产生一定的影响;拟邀请的专家学术造诣深,学风正派,学术声誉较高,在学科领域内有相当的影响力。

申报限额:各硕士点(专业)可申报1项。全校总共推荐限3项。

2.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申请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或管理工作,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有高度热情和独到见解,能真正承担和组织研究项目的实施和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并参与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项目研究内容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针对广东省及高校研究生培养面临的实际问题,科学总结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准确把握时代特征,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开发的软件等应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申报限额:各硕士点(专业)可申报1项。全校推荐广东省项目限3项。

3.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课程主讲教师应具有教授职称,有五年以上的研究生教学经验;科研能力较强,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教学水平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能力强。

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较好地体现现代研究生教育的特点;课程内容较好地反映本领域的前沿及发展趋势,有足够的广度或深度,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知识要有显著区别;课程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教材讲义、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课件);实验(实践)型课程具有相应的良好实验条件和实践教学条件;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先进,促进学生自主性、研究性、探索性学习成效明显;课程教学手段先进,积极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多媒体教学与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建设成果丰富,积极创造条件使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具有实行课程开放的条件。

申报限额:各硕士点(专业)可申报1项。全校推荐广东省项目限3项。

4.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申报面向省内具有开展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校,合作单位要求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较密集的区域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科研院所等。合作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队伍、相应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及科研条件,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和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提供研究生进入“示范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必要条件。合作双方应制订完善的研究生在“示范基地”的培养计划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并成立专门机构和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相应计划和制度的落实、执行以及研究生在 “示范基地”期间的日常管理。合作双方应具有较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或共同开展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

申报限额:各硕士点(专业)可申报1项。全校推荐广东省项目限4项,其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基地3项(合作单位仅限普通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拟申报基地合作单位必须是与我校开展1年以上(含1年)研究生联合实践培养合作(提供可信佐证材料)。

以上项目申报用表见附件3对应表格。

5.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项目

申请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从事教育硕士相关学科领域(专业)的教学或管理工作,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参与过相关项目研究。项目核心成员中须有与各专业培养目标一致的,在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优先)从事教学与管理第一线的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

申报课题的选题、内容应该与所从事的学科领域(专业)教学或管理密切相关,应围绕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推广应用价值。申报表格填写附件4。

申报限额:项目涉及到教育硕士学位点内涵建设要求,每个教育硕士培养单位最少必须申报1项,最多可以申报3项。

项目资助:学校将根据申报项目数量、质量情况,并结合学校经费预算,最终确定资助项目数量,每项资助经费:1.5万元。

 

三、申报材料填写与报送

 请各类项目负责人于5月5日前按照上述附件要求,将纸质材料(各一式三份),电子版发至358890068@qq.com;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校本部一教1409室)。


联系人:丁燕红,电话:38257203。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rar

      附件3.申报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用表.rar

          附件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研究生处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