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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摸底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8浏览次数:[]

广师大研〔2019〕5

 

各培养单位:

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支撑,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育与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掌握和了解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有关情况,规范我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工作,切实提升我校研究生实践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摸底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摸清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数量和建设情况,夯实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基础,为制订相关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相关管理制度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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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方案

1.各培养单位应结合所属学科专业(领域/方向)研究生所培养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以往开展实践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详细了解本单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的数量、各基地师资队伍、往年接受研究生实践等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清查与摸底,并对基地的保留与否进行确认。

2.认真核对与完善《2019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情况摸底汇总表》(见附件),并于4月22日(周一)下午14:30将本单位的纸质版(盖章)报研究生处培养科一教1409室,电子版发送到625397513@qq.com,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0-38257203。

3.研究生处在统计汇总后,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最终确认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名单,予以公示并统一制作牌匾。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培养单位应提高对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摸底清查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摸底清查工作任务。

2.全面细致。本次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摸底清查工作范围广、时间跨度大。各培养单位应在充分核查的基础上,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全面、准确。

3.整改提高。各培养单位应通过本次摸底清查工作,查找本单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的漏洞和不足,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整改,切实提高研究生实践环节培养质量。

4.研究生处将出台相关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基地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于建设绩效差、运行情况不理想的基地,将予以撤销处理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