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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实践教学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1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各研究生:

我校2022-2023学年秋季校外实践教学工作即将结束,现就校外实践教学后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结束工作要求

1.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文件精神,符合返校条件研究生方可返校,未经批准不得返校。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程序申请获批后,方可安排研究生返校(报批流程:学院提交申请,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生院、疫情防控办、后勤处等部门审批)。如果是申请派车接回的,学院要指派负责老师随同前往,返校后及时向所在学院报到。

2.为了确保研究生返校途中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学院应提醒返校研究生,切实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注意路途中人身安全,做好防疫安排,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防止被盗、被骗等案件的发生。

二、实习总结及成绩评定

1.各培养单位在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结束后,需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实践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收集保存《研究生教育实习手册》《研究生教育见习手册》、照片、成果材料等,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实践教学总结》,包括实习安排、过程管理、基地情况、学生收获、质量监控、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意见等。《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实践教学总结》纸质版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2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档发送至邮箱gsypyk@gpnu.edu.cn。

2.评定成绩。根据研究生的实习表现,导师及培养单位须对研究生实践过程进行成绩鉴定并在实践结束两周内录入教务系统。

3.因疫情等原因,学生没有按时完成教学计划内实习任务的,各培养单位要针对这部分学生制定具体的实践教学内容和要求,充分利用线上资源组织学生开展线上实践教学或采取其他替代方案,并安排教师专门负责和指导,确保学生完成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和取得相应的学分。

三、实习材料归档

1.实践教学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总结、检查和验收研究生见习、实习手册、教育调查报告、工程实践报告等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研究生院将组织随机抽查,对未完成实践任务的研究生要求重新进行实践。

2.各培养单位应进行校外实习工作中期检查工作,撰写实习工作中期检查报告,研究生院将随机抽查各培养学院的学生实习点。

实践教学的后期工作内容较多,请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务必、严格按要求逐项落实,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各类实践教学相关用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4